华厦教务〔2026〕23号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行动,主动应对人工智能对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变革影响,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教育部组织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6届本科毕业生均须参加此次培训,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参与。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我校学生参加本次培训并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证书”的,可通过教务系统申请替代1门通识选修课(可替代课程信息见附件1),仅获得“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的不予替代。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习,并于2026年6月12日下班前将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与盖章扫描版发送至chenhy@hxxy.edu.cn。
联系人:陈海泳(教务处) 联系电话:6276213
联系人:龚晓卉(学生处) 联系电话:6276221
附件1:可替代通识选修课程列表
附件2: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学生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