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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6年05月07日 09:25  点击:

    华厦教务〔2026〕23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行动,主动应对人工智能对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变革影响,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教育部组织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6届本科毕业生均须参加此次培训,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参与。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我校学生参加本次培训并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证书”的,可通过教务系统申请替代1门通识选修课(可替代课程信息见附件1),仅获得“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的不予替代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习,并于2026年6月12日下班前将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与盖章扫描版发送至chenhy@hxxy.edu.cn。


    联系人:陈海泳(教务处) 联系电话:6276213

    联系人:龚晓卉(学生处) 联系电话:6276221



    附件1:可替代通识选修课程列表

    附件2: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学生处

    2026年5月7日


    附件【人工智能培训通知.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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