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3〕7 号
 各学生教学信息员:
 为充分调动教学信息员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学生对教学的监督和信息反馈作用,依据《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办法》(华厦教字〔2022〕5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学生信息员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级、2020级、2021级各相关教学单位学生信息员。
 二、考核时间
 2021年12月—2022年12月。
 三、考核程序
 (一)信息员自评。请各学生教学信息员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如实填写“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表”(附件2),并于3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jxfk@hxxy.edu.cn。
 (二)学校审核。学校教务处、规划与质量管理处根据本年度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最终决定。
 (三)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评定出的优秀学生信息员予以表彰。
 四、考核结果
 (一)对于工作表现突出,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教学信息员,教务处将授予“厦门华厦学院优秀教学信息员”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可申请“课外创新实践学分2学分”。
 (二)对于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教学信息员,可申请“课外创新实践学分1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三)对于长期未履行职责,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教学信息员,将给予批评教育或者撤换。
  
 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办法
 2.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评分表
  
 教务处、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