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4〕39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总体工作安排,现启动下学期教材选用、订购等相关工作。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厦教字〔2023〕133号文件要求,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及开课计划,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教材选用审核及教材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师教材选用须知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的课程必须选用指定教材。
2、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原则上须选用近3年内出版的能够及时反映本学科国内外学术水平和教学研究水平的先进教材,以及适应专业、学科发展新需要的新教材。
4、本科教学严禁选用专科教材。
5、确因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变化、回告无书等原因,需要更换教材,教师必须提出申请,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经二级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并将《教材选用汇总表》报备教务处进行备案。
6、因特殊原因不订购教材需说明原因,并填写《不订购教材情况说明汇总表》。
二、学生教材订购须知
1、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由学校统一订购。
2、其它教材。教材供应商将各班教材清单发到教材征订QQ群,班级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本班的各种类教材订购数汇总给供应商。教材一经报订后除特殊情况(如学籍异动、课程免修等原因)一律不退。
3、上课需备有所学课程的正版教材,除思政课教材和马工教材外,其它教材来源可以多样化,但必须使用学院审核报订的统一版本,不得使用违规盗版教材。原则上人手一册。
4、新生第一学期教材由学院统一按照新生班级人数订购,后期不允许退,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可自主订购。
三、教材预订
二级教学单位依据选用的教材规范填写《教材预订表》,并做好学生教材订购通知工作,与学生强调上课应备有所学课程的正版教材。
二级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学生教材核查力度,多途径开展相关督查工作,落实学生上课应备有所学课程的正版教材。
四、提交材料
1、教师个人向本教学单位提交《教材选用申请表》(限于需要更换教材的老师填写,二级教学单位管理留存);
2、二级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报备《教材选用申请表》(纸质复印件)、《教材选用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3、二级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报备《不订购教材情况说明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4、二级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教材预订表》(电子版、纸质版);
5、二级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教学参考书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五、提交方式及时间
1、电子版请发送至wangmh@hxxy.edu.cn。
2、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齐礼楼803教务处。
3、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
附件:1.华厦教字〔2023〕133 号-厦门华厦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2.教材预订表
3.教材选用申请表
4.教材选用汇总表
5.不订购教材情况说明汇总表
6.教学参考书汇总表
7.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截至2024年05月,共计116种)
8.2024年秋季教材目录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