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4〕6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教材是教学活动的基本载体,是开展教学工作的基础。为保证教学质量,提升课堂教学效果,现就做好学生上课携带教材情况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务必携带教材(含自编讲义等)上课(原则上人手一册),同时做好相关教育和引导工作,强化学生携带教材上课的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开展教学后,请任课教师做好检查工作并填写《学生有无教材情况检查表》(附件1),于3月15日前提交至本教学单位,并针对检查结果进行跟踪,督促学生携带教材上课。
3、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汇总结果(填写附件2)于3月22日下班前提交至教务处王老师处。
4、教务处后续将对学生上课携带教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各教学单位总体情况、教务处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学生有无教材情况检查表
2、各教学单位学生携带教材情况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