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1〕82号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及时、全面了解学校教学情况,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确保教学秩序稳定和各科教学目标的实现,根据《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华厦教字〔2020〕106号)的相关要求,开展2021级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拔条件
(一)思想进步,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
(二)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处事公正,能客观反映教学信息;
(三)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信息处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四)能够深入同学,广泛收集意见,及时准确地反馈信息。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程序
(一)每个专业推荐1-2名2021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并填写《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申请表》见附件1。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审核后颁发“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书。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考核评价
学生教学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教务处每学年对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一)对于工作表现突出,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教学信息员,教务处将授予“厦门华厦学院优秀教学信息员”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可申请“课外创新实践学分2学分”;
(二)对于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教学信息员,可申请“课外创新实践学分1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三)对于长期未履行职责,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教学信息员,将给予批评教育或者撤换。
四、其他注意事项
拟申请的学生将申请表直接提交给本学院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本教学单位《学生教学信息员申请表》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一并交至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黄延梅老师(齐礼710)。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申请表
2.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汇总表
3.厦门华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质控办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