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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6年05月11日 14:26  点击:

    华厦教务〔202624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统考在教学第18-19周进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按照《厦门华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程》和《厦门华厦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特要求如下:

    一、试卷命题

    (一)审核流程与表格填写

    课程承担单位需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开展试卷命题工作。在此过程中,基层教学组织(如专业、教研室)以及分管教学副院长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命题质量的审核把关,确保试卷命题科学、规范、合理

    命题教师需依据课程考试方式,严谨填写《厦门华厦学院课程试卷审核表》见附件1,公共课和专业课版本不同,注意区分)对课程试卷全面自查,并填写《厦门华厦学院试卷质量自查情况表》(见附件4)。自查后表格由教学单位存档,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通过,试卷方可交付文印室复印。

    (二)命题要求

    1.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统一命题考核,命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考试目标、考核形式及要求,以及教学计划和教材内容进行。如因教学改革要求与课程教学大纲考核成绩比例不一致的,需经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核。

    2.原则上课程考试安排120分钟,要求期末试卷须出A、B两份试卷及相关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见附件1)。A、B卷题型、题量、分值须等值,难易程度要相当,A、B卷重复率≤20%,与近三年试卷重复率≤20%。其中,开卷考试的出卷内容不得包含记忆性试题,须侧重考核对知识运用、综合分析等方面能力的试题,如: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案例分析题、设计性应用性题型等。除特殊类型的考核外,考试题型原则上4—6种,各题型所赋予的分值应客观、合理,单选题分值每题原则上不超过1分,多选题每题不超过2分。

    3.本学期开始,原则上所有课程均采用智能扫描阅卷系统进行阅卷任课教师务必在系统中设置答题纸样式,答题纸设置要求详见附件5(关于智能阅卷的相关规定)。

    (三)机考课程要求

    1.各教学单位严格审核机考课程,鼓励有试题库的课程进行机考,不支持仅有AB卷的课程进行机考。机考试题应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2.名词解释、填空、选择、是非判断等客观性题型的参考答案应当准确、科学且严谨;简答、案例分析、论述、写作等主观性题型答案需列出参考要点及评分标准,评分点必须严格且合理,单个评分点参考分值≤5分(超星平台主观题型单个评分点超5分,建议拆分多个小题评分点)。

    3.所有机考课程(包括超星平台考试),均需在第12周前报备给教务处吴巍澎老师;同时,机考课程(含超星平台考试)务必做好考前测试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四)试卷交印与保密

    各教学单位于第13 -14周(最迟不超过63日)将签批完的试卷审核表、试卷及答题纸交文印室誊印,交印试卷字迹清晰、图形准确、无漏页漏题。期间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二、考试时间安排

    (一)重修、随堂考试、期末统考时间安排

    1.重修课程考试安排16周,在“25-26(2)重修考试”轮次排考。

    2.随堂考试课程安排在第17周。任课教师于65日前在教务系统申请,经专业(教研室)负责人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两级审批后方可进行考试除通识选修课程外,原则上通过命题试卷考核的课程不得安排在随堂考试周

    3.期末统考课程安排在18-19周(629 - 710日),各教学秘书于第12周(520日)前在教务系统排考所有考试课程,每间考室安排2人监考。

    (二)考表确认与调整

    15周内6月8日-6月12日教务处确认考表并下发,教师登录教务系统(https://jwxt.hxxy.edu.cn/)查询。

    考表公布后,监考教师不得私自调整,特殊情况须向教学单位申请并向教务处报备,做好交接,未交接好追究原监考教师责任。

    三、阅卷成绩提交与档案整理

    (一)阅卷要求详见附件5(关于智能阅卷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每门课程组成2人以上课程组,采用流水阅卷。

    成绩提交

    1.任课教师需在7149:00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学生成绩任课教师以相关签字单(《考场记录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处理决定书》等)为依据检查是否录入缺考、违纪、作弊等情况同时,做好缺课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考生标志,教务处截点后检查考试状态异常考生成绩录入情况。有作弊、缺课、缺考、重修等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期末补考。

    2.成绩提交后打印课程成绩单一式二份,一份粘贴于教学日志处、一份存于试卷袋内。

    档案整理

    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导出试卷质量分析表”并签名,连同期末考试试卷答题纸(按学号从小到大整理)交课程承担单位,按试卷档案(见附件1)、课程档案(见附件2)要求整理归档。期末考核卷面成绩不及格率超过三分之一的,填写说明单(见附件1)存试卷档案。毕业实习课程按照附件3要求整理归档。

     

     

    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试卷档案建设项目

    附件2: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档案建设项目

    附件3:厦门华厦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毕业实习档案材料的通知

    附件4:厦门华厦学院试卷质量自查情况表

    附件5:关于智能阅卷的相关规定(2026年)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6511日        

    附件【华厦教务〔2026〕24号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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