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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5年11月12日 09:05  点击:

    华厦教务〔20258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统考在教学第18-19周进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按照《厦门华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程》和《厦门华厦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特要求如下:

    一、试卷命题

    (一)审核流程与表格填写

    课程承担单位需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开展试卷命题工作。在此过程中,基层教学组织(如系、教研室)以及分管教学副院长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命题质量的审核把关,确保试卷命题科学、规范、合理

    命题教师需依据课程考试方式,严谨填写《厦门华厦学院课程试卷审核表》见附件1,公共课和专业课版本不同,注意区分)对课程试卷全面自查,并填写《厦门华厦学院试卷质量自查情况表》(见附件4)。自查后表格由教学单位存档,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通过,试卷方可交付文印室复印。

    (二)命题要求

    1.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统一命题考核,命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考试目标、考核形式及要求,以及教学计划和教材内容进行。如因教学改革要求与课程教学大纲考核成绩比例不一致的,需经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核。

    2.原则上课程考试安排120分钟,要求期末试卷须出A、B两份试卷及相关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见附件1)。A、B卷题型、题量、分值须等值,难易程度要相当,A、B卷重复率≤20%,与近三年试卷重复率≤20%。其中,开卷考试的出卷内容不得包含记忆性试题,须侧重考核对知识运用、综合分析等方面能力的试题,如: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案例分析题、设计性应用性题型等。除特殊类型的考核外,考试题型原则上4—6种,各题型所赋予的分值应客观、合理,单选题分值每题原则上不超过1分,多选题每题不超过2分。

    3.为进一步提高期末考试阅卷效率,降低评卷教师的工作量,以及实现无纸化阅卷、试卷电子档案保存等,学校已部署智能扫描阅卷系统。本学期,安排在期末统考周考试的课程将全面试用智能扫描阅卷系统”(机考除外)。系统中新建考试中“考试名称”统一格式为:25-26-1《课程名称》课程代码-A/B卷,如:25-26-1《无机及分析化学I》04B0010-A卷。答题纸设置要求:

    (1)答题纸样式需在该系统进行设置导出打印后送文印中心复印。答题纸A3单面打印,四周的黑色定位点要印刷清晰,不能有明显折痕。

    (2)答题卡抬头内容要求,具体示例如下:

     

     

     



     

    (三)机考课程要求

    1.各教学单位严格审核机考课程,鼓励有试题库的课程进行机考,不支持仅有AB卷的课程进行机考。机考试题应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2.名词解释、填空、选择、是非判断等客观性题型的参考答案应当准确、科学且严谨;简答、案例分析、论述、写作等主观性题型答案需列出参考要点及评分标准,评分点必须严格且合理,单个评分点参考分值≤5分(超星平台主观题型单个评分点超5分,建议拆分多个小题评分点)。

    3.所有进行机考课程(含超星平台考试)考试前测试好。

    (四)试卷交印与保密

    各教学单位于第13 -14周(最迟不超过12月12日)将签批完的试卷审核表、试卷及答题纸交文印室誊印,交印试卷字迹清晰、图形准确、无漏页漏题。期间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二、考试时间安排

    (一)期末统考、重修与随堂考试课程排考

    1.重修课程考试安排16周,在“25-26(1)重修考试”轮次排考。

    2.随堂考试课程安排在第17周。任课教师于12月5日前在教务系统申请,经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两级审批后方可进行考试除通识选修课程外,原则上通过命题试卷考核的课程不得安排在随堂考试周

    3.期末统考课程安排在18-19周(2026年1月5日 - 1月16日),各教学秘书于第12周(1127日)前在教务系统排考所有考试课程,每间考室安排2人监考。

    (二)考表确认与调整

    15周内12月15日-12月19日教务处确认考表并下发,教师登录教务系统(https://jwxt.hxxy.edu.cn/)查询。

    考表公布后,监考教师不得私自调整,特殊情况须向教学单位申请并向教务处报备,做好交接,未交接好追究原监考教师责任。

    三、阅卷成绩提交与档案整理

    (一)阅卷要求

    1.本学期开始,期末统考周课程将全面采用“智能扫描阅卷系统”进行阅卷。客观题系统自动评阅主观题阅卷采用“加分”制,无需打“√”或“×”等符,如果主观题出现空白或不得分点统一采用“+0”

    随堂考试课程阅卷形式遵循自愿原则,任课教师可自行选择线上系统或传统线下方式阅卷但同一门课程应统一。

    2.原则上每门课程组成2人以上课程组,阅卷采用流水作业,认真复核每大题得分和试卷总得分。

    成绩提交

    1.任课教师需在2026年1月20日9:00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学生成绩任课教师以相关签字单(《缓考申请单》、《考场记录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处理决定书》等)为依据检查是否录入缓考、缺考、缺课、违纪、作弊等情况教务处截点后检查考试状态异常考生成绩录入情况。有作弊、缺课、缺考、重修等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期末补考。

    2.成绩提交后打印成绩表一式二份,签字确认、基层教学组织(系、教研室)审核、加盖教学单位印章(骑缝章),一份粘贴于教学日志处、一份存于试卷袋内。

    档案整理

    任课教师填写教学日志中的“课程期末考试学生试卷质量分析表”(见附件1),连同期末考试试卷(按学号从小到大整理)交课程承担单位,按试卷档案(见附件1)、课程档案(见附件2)要求整理归档。期末考核卷面成绩不及格率超三分之一的,填写说明单(见附件1)存试卷档案。校外生产性实习课程按附件3要求归档。

     

    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试卷档案建设项目

    附件2: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档案建设项目

    附件3:厦门华厦学院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4:厦门华厦学院试卷质量自查情况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51112

    附件【华厦教务〔2025〕80号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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