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4〕72号
商务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将于12月1日上午在我校举行,现将有关考试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纪律
(一)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
(二)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除携带演算用笔外,不准携带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计算器、食物、饮料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
(三)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入座后,须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四)考生入座后,根据准考证上的提示,输入指定信息登陆考试系统。登陆后应仔细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及本人照片。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处理。
(五)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草稿纸。考生在演算草稿纸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
(六)监考人员发出开始考试指令后,考生方可开始答卷。
(七)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考2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帐号登陆。
(八)考试开始30分钟后,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提交试卷后须立即退场,严禁将考场统一发放的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抄录试题。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次返回考场。
(九)考试期间,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
(十)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十一)考试机器出现故障,考生需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考生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
(十二)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向监考人员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十三)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向系统提交试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场。
二、违纪处理
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或有其他违纪、舞弊等行为者,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按要求立即改正。
(二)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且经监考人员批评和警告后仍不改正的,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并要求其退出考场:
1、夹带、窃视他人屏幕、传递纸条物品或协助他人作弊;
2、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3、抄袭或者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书籍、资料、笔记本、电子工具等;
4、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5、其他考试作弊行为;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要求其退出考场:
1、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2、集体舞弊的行为;
3、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4、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行为;
5、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6、将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
7、抄录试题并带出考场;
8、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