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我校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系认真执行。
1.期末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测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运用能力和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请各系部严格按照《厦门华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试行)》和《厦门华厦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好期末出卷工作,严格审核试卷,尤其是采取非闭卷考试的试卷,同时,请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2.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第18-19周(2018年1月8日-1月19日),所有课程均须在青果教务系统编排,以免发生考试冲突,每间考场须安排2人监考。
3. 各系部秘书于第13周(12月7日)前将各专业所有考试课程(含重修学生)在青果教务系统中进行排考。如发现重修学生有考试冲突的,请通知学生及时办理缓考申请。
4. 第15周内教务处将确认考表并下发执行。
5. 各系部务必在13-15周之间(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将审核后的试卷送文印室誊印。试卷要求清晰、工整,特别留意含有数字、公式的部份(黑色字体)和图片,试卷格式等参见附件2、3。
6. 考试完成后,任课教师按规定时间(3-5天)提交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打印成绩表一式三份,任课教师签字确认、教研室主任审核,加盖系部印章(骑缝章)。一份粘贴于教学日志处、一份存于试卷袋内、一份送课程所在系部秘书处。如遇跨系课程,还需一份送往学生所在系。
注:教务处于2018年1月24日零点关闭教务系统,任课教师务必在2018年1月23日前将所有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向课程所在系部提交纸质成绩表,教务处将进行抽查。试卷由课程所在系部保存。
附件(点击附件下载):
1. 期末考试安排相关事宜
2. 高职课程试卷格式
3. 本科课程试卷格式
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5. 厦门华厦学院文印申请表
6. 厦门华厦学院高职课程考核审核表
7. 厦门华厦学院本科课程考核审核表
8.《厦门华厦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5年修订)》
9.《厦门华厦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
10.《厦门华厦学院监考人员守则》
11.《厦门华厦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补充说明通知
12.《厦门华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试行)》
附件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