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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2014年12月08日 16:09  点击:

     

    各系及有关任课老师:
    根据本学年教学工作安排,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开设要求
    课程设置及教学组织管理的要求请参阅《厦门华厦职业学院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详见学分制文件手册)。
    二、开课申请要求及确认
    1、拟申请新开设通识选修课的教师,需填写《厦门华厦职业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附件1),并附课程教学大纲,经所在单位审批签字。
    2、各系对本单位原来已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及时进行开课确认,并将下学期拟开课的课程予以汇总(见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首次申请开设通识选修课的教师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厦门华厦职业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
    (2)申请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
    4、已开设过的通识选修课程,需要再次开课,只须向本部门秘书报备,无须再填写申报表,由秘书统一填写《通识选修课开课确认汇总表》,经系部领导同意并签字确认。
    5、申报时间要求:请有关单位、任课老师于12月17日之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大方楼501,联系人:董韵,电话:6276281,逾期不予受理。同时,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dy@hxxy.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材料”。
    三、上课时间安排
    全校通识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排课,具体上课时间原则上为:
    周二、周四9-10节(晚上),周二7-8节(下午)。
    四、其他
    申报通识选修课的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学生考勤、考核及成绩网上录入工作,以确保教学质量,同时要做好相关教学、考试资料的存档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本单位开设通识选修课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好课程申报、课程审核、课程管理、课堂纪律检查、成绩管理、主讲教师评定考核等工作,以保证开设较高质量的通识选修课。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教务处
    人文创意系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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