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5〕29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顺应区域经济发展对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之需,我校将充分发挥专业及办学优势,促进新文科与新工科交叉融合,创新专业教育模式,以培养复合型人才、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依据《厦门华厦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5年度微专业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开设微专业的单位原则上应为承担本科生培养任务的教学单位。微专业设置不局限于现有本科专业目录,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设规划明晰:微专业建设应确立清晰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与任务,凸显专业特色。紧密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深度融合多学科专业内涵,充分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特性,构建逻辑严谨、方向明确的建设规划体系。
(二)保障支持到位:责任学院和参与单位需为微专业建设提供包括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在内的全方位支持,并指定专人管理教学工作,持续优化课程大纲和管理文件。
(三)团队资质齐备:微专业负责人须具备高水平教学与学术能力,熟知专业发展路径,拥有高级职称及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并主讲至少1门本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成员年龄结构合理,知识结构互补,积极参与微课程的建设与管理,主动探索教学改革与创新路径。
(四)培养方案规范: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科发展趋势。培养目标应精准对接社会需求与学科前沿;课程体系应围绕目标构建,各课程逻辑连贯、相互支撑,充分反映学科动态,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五)合作形式多元: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教学团队,整合优质资源。积极推动学院与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共同参与课程开发、实践教学等环节,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六)课程学制规范:每个微专业原则上设置5-8门核心课程(含结业综合考核),每门课程2-3学分,总学分控制在12-20学分。学制为1年,可视情况延长至2年,教学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本科第三至六学期,确保教学有序开展。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申报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厦门华厦学院微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厦门华厦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申请表》及《汇总表》(一式两份)经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于2025年5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齐礼楼803)。电子材料需以“学院名+微专业名”命名,打包后发送至linyh@hxxy.edu.cn。
(三)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申报微专业的建设规划、保障支持、团队资质、培养方案、合作形式、课程学制等因素,确定建设试点名单,并发文公布。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微专业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
2.厦门华厦学院微专业申请表
3.厦门华厦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