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5〕9号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厦门华厦学院重新学习管理规定(试行)》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启动本学期重新学习工作,并预计于第7周(4月7日)正式开课,请各教学单位积极配合,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第一步:各教学单位梳理本学院本学期可重新学习的课程,时间:3月10日-3月14日(五天)
因培养方案的修订,存在部分课程变动的情况,请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梳理重新学习课程、补修课程、毕业班学生课程和停招专业涉及的偶数学期课程,尤其是课程代码、学分或名称有变化的课程,并于3月14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做好处理。
本学期将为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开放当学期有开设的课程和第七学期课程,为专升本毕业班学生开放当学期有开设的课程和第三学期课程,为本科结业生开放所有课程;通识教育中心在设置必修课程时,也须同步设置开放给本科结业生的通识选修课程。
第二步:学生(含往届本科结业生)重新学习报名,时间:3月17日至3月20日(四天)
请登录强智教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s://jwxt.hxxy.edu.cn/)。用本人学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考试成绩”-“补重管理”-“重修报名选课”,选择本学期需要重新学习的课程,点击“报名”。往届本科结业生可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进行报名。
备注:学生在申请报名重新学习时,请务必认真考虑自身学习能力、学习精力以及经济等情况,原则上缴费后不允许退费。
第三步:学生缴费,时间:3月24日至3月26日(三天)
本科生无论何种形式的重新学习(包括补修)都需要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以《厦门华厦学院本科生重新学习收费的通知》(华厦教字【2017】8号)为准。
缴费方式:电子转账(微信支付)
缴费流程及方式:报名重新学习的同学请于3月24日-3月26日打开微信“厦门华厦学院信息服务”(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点击“微华厦”-->点击“华厦财务”-->点击“自助缴费”-->点击“重新学习”-->在查询页面完整录入身份证号-->查看学生信息是否正确-->点击“缴费”-->选择“建行(龙支付或账号支付)”或“微信”或“银联在线(他行支付)”支付。
第四步:教务处设置缴费状态,教学单位核查教务系统重新学习学生信息,时间:3月27日至3月28日(两天)
3月27日教务处根据财务处反馈的缴费情况设置学生缴费状态。3月28日教学秘书根据缴费名单,再次核查重新学习学生信息。
第五步:教学管理人员编班,时间:3月31日至4月3日(四天)
各教学单位对于单门课程重新学习报名达30人以上的将单独开班,安排教师负责授课;对于单门课程重新学习报名未满30人的,每门课程学院将安排一名专任教师负责。(各教学单位安排课程时,请注意时间安排,尽量不冲突;公共课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安排授课时间)
第六步:学生确认重新学习安排,时间:4月4日(一天)
学生确认重新学习安排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课表。若查无上课时间/上课地点,请联系课程承担单位教学秘书进行自主学习。为简化报名流程,除单独开班课程外,其他课程重新学习方式系统默认为自主学习。若学生需更改重新学习方式(例如选择跟班重新学习),请填写《厦门华厦学院重新学习选课申请表》(见附件)(提出申请时,学生必须确保所更换后的重新学习课程安排与本学期的课程安排不冲突),送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由所在学院审核后执行。
第七步:教师在超星网络学习平台建立课程,时间:4月5日(一天)
4月5日,各任课教师从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重新学习学生名单,在超星网络学习平台上建立重新学习课程及班级,并将学生导入班级。任课教师通过超星网络学习平台及时发布本课程学习通知(包含上课时间、上课方式及上课地点等)。各教学单位对课程建课情况进行检查。
注意:若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建立重新学习课程、及时导入学生名单,对学生重新学习产生重大影响,学校将追究任课教师责任。
第八步:学生登陆超星网络学习平台(或学习通)确认重新学习课程,时间:4月6日(一天)
学生务必在4月6日登陆超星网络学习平台(或学习通)确认重新学习课程,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如发现缴费后未进入学习通课程,无法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应及时联系相应教学单位的教学秘书。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联系方式:
商务与管理学院:0592-6276243
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0592-6276241
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0592-6276260
人文学院:0592-6276258
马克思主义学院:0592-6276037
通识教育中心:0592-6276316
体育教学部:0592-6276318
注意:若学生未能按时确认课程影响重新学习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蔡老师:0592-6276222。
附件:厦门华厦学院重新学习选课申请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