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教务〔2022〕28号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当前厦门市及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以及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清明节放假时间调整如下:
1、4月2日(周六)、4月3日(周日)放假休息;4月4日(周一)正常上班上课;4月5日(周二)清明节当天放假休息一天。
2、4月4日-4月8日(教学周第7周)课程安排调整为教学周第8周课程(4月5日放假休息),后续课程的调整,待学校具体通知。
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务必保证本单位师生(含外聘教师)能够人人知晓,以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稳步推进。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