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政字〔2020〕33号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
教学作息时间表调整的通知
全体师生:
自5月25日起,学校实行错峰上课制度。第一大节课程上课时间分别为8:15、8:45;第二大节课程上课时间均为10:20;第三大节课程上课时间分别为13:30、14:00;第四大节课程上课时间均为15:35;每一大节(两小节)课程上课时间调整为80分钟。具体如下表:
|
商务与管理学院 (2021届) |
人文学院、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2021届), 2022届全体,2023届全体 |
第1、2小节 |
8:15-9:35 |
8:45-10:05 |
第3、4小节 |
10:20-11:40 |
10:20-11:40 |
午休 |
第5、6小节 |
13:30-14:50 |
14:00-15:20 |
第7、8小节 |
15:35-16:55 |
15:35-16:55 |
第9小节、第10小节机动安排(17:00-18:20) |
第11节 |
18:30-19:10 |
第12节 |
19:20-20:00 |
第13节 |
20:10-20:50 |
注:2021届含2017级本科、2018级高职、2019级专升本;
2022届含2018级本科、2019级高职;
2023届含2019级本科;
5月25日按照新课表执行,新课表将于5月24日18:00公布。
跨学院跨年级混合教学的课程均执行上午8:45,下午14:00这个时间段。
厦门华厦学院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