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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2019年11月07日 16:16  点击: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文件

    华厦教务〔201978 





    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开课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部)/通识中心负责人:

    开课计划作为实施学生培养方案的重要工具,是整个教学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将作为今后教学状态基本数据统计与核对、本科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现启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填写、审核及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期教学周数

    项目实训周

    教学周

    考试周

    总周数

    1周(原则上)

    2-17

    18-19

    19

    备注:因特殊原因,个别专业项目实训周不能安排在第一周的,请务必安排好通识课程和其他专业课上课周数(16周),同时,下学期有安排生产性实习,短期实习的,请务必与相关学院(部)做好协调提前准备工作,纳入开课计划,以免打乱教学秩序。

    二、编制年级

    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本科;

    2017级、2018级、2019级专科。

    三、材料提交方式

    提交时间

    提交类型

    提交材料

    教务处联系人

    通识中心: 1122日之前

    各二级学院:1129日之前

    电子版+

    1份纸质版

    开课计划

    (模板见附件12

    林宇虹 T:6276213

    邮箱:linyh@hxxy.edu.cn 

    地址:齐礼楼817 

    四、注意事项:

    (一)开课计划制定

    1.各专业:各专业负责人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可以到教务处领取)制定开课计划(含通识课和专业课),填写附件1,确保开课信息的完整与准确性。所有开课计划需由各学院分管领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审核签字,上报至教务处后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进行系统排课。

    2.通识教育中心:各通识课程组负责人填写附件2并提交给通识教育中心审核,通识教育中心负责汇总审核,由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提交至教务处。

    (二)各课程教材尽量使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材。

    (三)如需修改,请提交《厦门华厦学院教学计划修改审核表》(附件3)。

    附件:

    1.开课计划表模板(各专业用)

    2.开课计划表模板(通识教育中心用)

    3.厦门华厦学院教学计划修改审核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9117

     

             

     

    附件【附件1.开课计划表模板--各专业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开课计划表模板--通识中心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厦门华厦学院教学计划修改审核表(蓝字为示例).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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