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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9年09月27日 11:18  点击: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文件

    华厦教务〔2019〕68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学校2019年教学工作要点,学校决定在5周至第15周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请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通识教育中心、思政理论教学部、体育教学部)高度重视,遵照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29日—12月13日(第5-15周)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1.课程教学情况检查

    1)教学秩序和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学校党政领导、校教学督导(含校外督导员)、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二级督导、教学管理人员等分别深入课堂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与被听课教师交流,做好反馈工作,提升教学。各教学单位要关注课程教学测评分数较低的教师,帮助教师分析原因,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要关注近年来课程教学测评较低的课程,组织课程组开展教学研究,优化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促进课程建设;要关注新聘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以老带新,加强指导。(党政领导、校教学督导组听课由教务处负责,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二级督导由各教学单位负责)

    2)强化学生过程学习,鼓励各课程进行期中考试,检查学生中期学习效果。考试形式根据课程性质、任务要求可以采用笔试(闭卷、开卷)、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上机、实验操作、课程设计、大作业、论文、调研报告等多种考核方式,学生的期中考试成绩列入期末综合成绩评定。(各教学单位负责)

    3)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于5周-第9周对教师进行实时评价,以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加强动态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在此期间,教务处将于每周周五下午更新评价结果,教师可登陆账号查询评价结果,以便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及时了解学生反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务处协助)

    4)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教师教学质量反馈座谈会,并根据学生反馈的问题及时了解具体情况予以解决,并做好总结,提高学生满意度。(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务处、督导组参加

    2. 课程运行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对照课程标准,认真检查教学计划变动情况、各类课程执行情况,自查、抽查教师教学材料(教学日志、课程标准、教案、批改作业等)。对于同一专业同一课程应统一教学要求。(各教学单位负责)

    (二)专项检查

    1.试卷档案检查

       检查内容:2018-2019(2)期末、补考及重修试卷

    检查要求:参照2018-2019(1)期末试卷新标准执行,针对卷面成绩分布异常的、平时成绩欠缺依据的、重修试卷等进行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须按高职课程、本科课程向教务处提交一份自查报告。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教务处、督导组抽查

    2.课程档案检查

    检查内容:2018-2019(2)课程档案,重点以本科(包含重修课程)课程为主

    检查要求:严格按照《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档案整理及规范要求》,做好每学期课程档案的建档、更新、归档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教务处、督导组抽查

    3.教师听课记录表的检查

    核查内容:2018-2019(2)学期教师听课记录表

    核查要求:严格按照《厦门华厦学院听课制度》文件要求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

    5.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计划

    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开展。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包括教学设计研讨(说课),教学观摩(示范课)等相关的教研活动。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报备质量提升计划方案。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相关教研活动,教务处、督导组随机参加。

    6. 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检查内容: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

    检查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执行情况的规范管理,过程相关文档的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质量、格式以及优秀作品的送存等。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查、学校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要求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教学检查各项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撰写试卷档案自查报告、课程档案自查报告、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报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并12月6日前(第14周星期五)将纸质档和电子档发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吴巍澎,电话:6279222,邮箱:wwp@hxxy.edu.cn 。

     

    附件:

       1.2019-2020(1)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安排表

    2. 2019-2020(1)教学质量反馈座谈会安排表

    3.2019-2020(1)教务处期中专项抽查时间安排表

    4. 厦门华厦学院听课表

    5. 厦门华厦学院试卷检查表

       6. 厦门华厦学院课程档案检查记录表

     7. 厦门华厦学院教学检查报告(格式)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27日

    附件【附件1-7.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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