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文件
华厦教务〔2019〕50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任务安排和课表编排工作,保障教学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学任务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学期开课计划和教师学科专业特点合理安排教师授课任务。
(二)各教学单位须按“厦门华厦学院关于《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华厦教字〔2015〕33号)及补充通知(华厦教字〔2017〕212号)”要求和条件聘请兼职教师。对于完成各教学环节具体工作,且学生评教在B类以上(含B类)的兼职教师予以奖励。
(三)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和编制课程表的同时,要根据课程属性和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使用实验室。
(四)对于新开课、开新课的专、兼职青年教师,各教学单位要督促做好备课、教案撰写、教学进度安排等教学任务。
(五)各教学单位按照“厦门华厦学院关于《教师综合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华厦教字〔2016〕172号)”,合理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师教学任务。
二、排课工作注意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须对照“学期开课计划”进行排课,确认课程总学时数、周课时数、课程所对应的专业班级。
(二)排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白天和周一至周四晚上。每周一7、8节和周三10、11节为通识课程排课时间。每周二下午、晚上不排课,作为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或课外创新实践时间。
(三)各门课程在同一周次内的排课每次课至少应间隔1天以上。
(四)尽量避免第二大节与第三大节连排的情况。也要杜绝全天排满或一节不排的现象。
(五)任课教师每天上课节数具体由各教学单位进行安排。为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原则上不安排3节或3节以上连排的情况。
(六)尽量避免一个教师担任同一班级多门课程的情况。
(七)新增16:50-18:20上课时段,仅用于体育课、重修课、辅修课。
(八)在排课顺序上,首先安排兼职教师授课的合班通识必修课程和合班的专业课程;其次安排专任教师授课的合班通识必修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单班上课的课程。通识必修课程中的数学类课程和大学英语原则上安排在上午;体育课禁止安排在上午第1、2节课。
(九)行政、教辅人员及双肩挑教师需严格按照兼课申请表排课。原则上,超工作量不超过4课时/周,且须安排在非正常上班时间。
(十)各教学单位教学场地的使用权限由教务处统一调配。
(十一)课表一经公布后,原则上不予以调整,如遇特殊原因,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