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文件
华厦教务〔2019〕37号
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开课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部)/通识中心负责人:
开课计划作为实施学生培养方案的重要工具,是整个教学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将作为今后教学状态基本数据统计与核对、本科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现启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填写、审核及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期教学周数
项目实训周 |
教学周 |
考试周 |
总周数 |
第1周(原则上) |
第2-17周 |
第18-19周 |
19周 |
备注:因特殊原因,个别专业项目实训周不能安排在第一周的,请务必安排好通识课程和其他专业课上课周数(16周),同时,下学期有安排生产性实习,短期实习的,请务必与相关学院(部)做好协调提前准备工作,纳入开课计划,以免打乱教学秩序。
二、编制年级
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本科;
2017级、2018级、2019级专科。
三、提交材料
提交时间 |
提交类型 |
提交材料 |
教务处联系人 |
2019年6月17日 |
电子版+ 1份纸质版 |
开课计划 (模板见附件1、2) |
林宇虹 T:6276213 邮箱:linyh@hxxy.edu.cn 地址:齐礼楼817 |
四、注意事项:
(一)开课计划制定
1.各专业:各专业负责人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可以到教务处领取)制定开课计划(含通识课和专业课),填写附件1,确保开课信息的完整与准确性。所有开课计划需由各学院分管领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审核签字,上报至教务处后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进行系统排课。
2.通识教育中心:各通识课程组负责人填写附件2并提交给通识教育中心审核,通识教育中心负责汇总审核,由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提交至教务处。
(二)军事理论及军事技能学分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19〕1号)文件精神,军事理论按36学时计2学分;军事技能2周计2学分(1周按56学时计算)。
(三)各课程教材尽量使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材。
(四)如需修改,请提交《厦门华厦学院教学计划修改审核表》(附件3)。
附件:
1.开课计划表模板(各专业用)
2.开课计划表模板(通识教育中心用)
3.厦门华厦学院教学计划修改审核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