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文件
华厦教务〔2019〕19号
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及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要求,清明节假期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五)为清明节。请教学单位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考勤,严禁教师擅自调、停课。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3日
上一条:我校关于2019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及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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