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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第2学期通识选修课(高职)的通知

    2015年12月03日 16:19  点击:

    各系及有关任课老师:

    根据本学年教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通识选修课课程建设,扩大课程资源,新一轮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开设要求

    课程设置及教学组织管理的要求请参阅《厦门华厦学院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详见学分制文件手册)。

    二、申报程序

    1、首次申请开设通识选修课的教师,需填写课程申请表(附件1),并附课程教学大纲,经所在单位审批签字。

    2、已开设过的课程需要再开的,在教学秘书处登记报备,填写通识选修课开课确认汇总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统一汇总。

    3、申请开设通识选修课,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厦门华厦学校通识选修课(高职)申请表》(限首次开设)

    2)申请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限首次开设)

    3)各系部须提交本单位的《通识选修课开课确认汇总表》

    4、申报时间要求:请有关单位、任课老师于1218日之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齐礼楼711,联系人:董韵,电话:13599922849,逾期不予受理。同时,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dy@hxxy.edu.cn.

    三、上课时间安排

    全校通识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排课,具体上课时间原则上为:

    周二、周四9-10节(晚上)

    四、其他说明

    1、同一门课程有多名任课教师的,应在表格中体现,申报材料只填一份即可。

    2、通识选修课课程文件归档与普通课程一致,授课教师在期末时须按要求提交相关档案资料。

    3、授课教师要严格课题考勤制度,做好课堂管理。

     

    点击下载附件:/upload/20151203/201512031619380193.zip

            1.《厦门华厦学院通识选修课(高职)申请表》

    2.《通识选修课开课确认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

    人文创意系    

    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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