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文件
华厦教务〔2019〕9号
关于开展2019届高职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做好高职毕业生管理工作,根据校历安排,参照去年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现将2019届高职毕业班教学活动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月22日前,各学院对2019届高职毕业生成绩进行初审,并于3月29日前在教务系统设置补考排考任务(注:参加应届毕业生毕业前清考的课程最多只有5门,各学院务必与补考课程超出5门的学生确认其中5门参加考试,并在系统中进行设置)。
二、4月份,各学院审核学分护照、专业副学士资格、荣誉副学士资格(职业资格证书、诚信问题、学费缴交情况等)。详见附件
三、4月20-21日为高职毕业班学生补考时间,各学院务必做好学生通知工作、教师出卷及评卷工作,并于5月3日之前录入并报送成绩。
四、5月3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毕业实习成绩录入系统。
五、5月4日8时,教务系统将停止对本届高职毕业生的成绩录入,并以此时成绩状态为标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成绩或学分审核)。各学统务必注意截止日期,以免影响学生的毕业审核。
六、5月4-10日,各学院完成毕业生毕业条件的复审工作,并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七、5月13-17日,教务处将审核完的2019届高职毕业生名单、专业副学士预审表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将纸质版的最终名单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后送至教务处。
八、5月20-22日,教务处再次审核毕业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
九、5月下旬,召开专业副学士称号评定委员会会议。同时,制作毕业证书、专业副学士证书、打印成绩单。届时请各学院指定专人前往教务处黏贴毕业生照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6月中上旬,发放毕业证书、副学士证书。学生务必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具体事项由学生处组织),方可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以班级为单位,务必要求各学院统一领取。
附件:
1.毕业预申表/upload/20190311/201903111358496583.xls
2.专业副学士预审表/upload/20190311/201903111359022754.xls
3.专业荣誉副学士预审表/upload/20190311/2019031113591258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