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厦门华厦学院2018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申报工作
(一)立项分类
2018年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分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项目两类。
(二)立项范围
请申报老师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立项范围”内容,作为立项内容指导。
(三)立项要求
1. 2017年及以前担任校级本科学校教改项目负责人,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新申报2018年本科学校教改项目。
2. 教改项目主要组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重点教改项目不限。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四)立项管理
一般教改项目给予3000元建设经费,重点教改项目给予10000元建设经费。
二、2018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
往年已经立项的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均可参与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与2018年新申报校级项目共同参与遴选、排名和推荐,但不再校级立项。学校将择优确定3项本科教育教学教改项目和2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项目推荐申报2018年福建省本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3文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获得省级一般教改项目立项的,学校按照每项不低于2万元标准安排建设经费(含学校已给予的建设经费及省级绩效奖补),获得省级重大教改项目立项的学校按照每项不低于40万元标准安排建设经费(含学校已给予的建设经费及省级绩效奖补)。经费按两期拨付,项目中期前拨付总额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余下的50%。
三、其他
1. 本科教育教学项目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项目,由系部进行初步筛选后,统一将新申报及准备参加省级项目遴选的已立项的校级项目的任务书和汇总表交教务处。
2. 请各系部于2018年6月6日前将申请项目任务书(附件1,一式五份)、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齐礼楼817室陈海泳,电话:0592-6276213,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hy@hxxy.edu.cn。
附件:
1. 厦门华厦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upload/20180523/201805231116446635.doc
2. 2018年厦门华厦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upload/20180523/201805231116588666.xlsx
3.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upload/20180523/201805231117158041.doc
教务处
2018年5月23日